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期间报账及相关事项的通知
各单位、部门:
为了保证我校2022年度财务决算工作顺利进行,根据长春建筑学院财务管理相关规定并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,财务处需对全年的账务进行稽核、整理以及年末结账处理。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:
1、请各单位和相关经费项目负责人认真清理往来款项,对于各类暂借款业务的核销报账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30日。
2、2022年12月发生的业务即报即销,避免发票跨年造成废票。
3、各单位应于12月10日前将催缴的各类款项上缴财务处,并办理结算手续,保证各项收入及时足额入账,不得截留。
请各单位、部门和相关经费项目负责人务必根据通知要求合理安排报账时间,感谢各单位对财务工作的理解和配合。
计划财务处
2022年11月22日